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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07  浏览量:2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23〕13号),我校将开展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节目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大艺节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大艺节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项目类别

大艺节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其中戏剧(戏曲)部分与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戏剧节融合举办,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大学生戏剧节暨第七届福建省大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的通知》(闽文联〔2023〕31号)。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三)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三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闽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汇总,按文件要求(详见附件)于2023年8月30日前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

发送至邮箱517657493@qq.com,邮件主题命名如“xx学院or组织+第七届大艺节参赛作品+联系人姓名+学号+电话”,材料文件请规范命名。

2.纸质版材料:

校团委办公室主三#603。

联系人:张老师 0596-6288160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含参赛作品具体要求)(1).doc 

 

1.艺术表演类-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报名登记表(2).xlsx

2.艺术作品类-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报名登记表(1).xlsx

 

3.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1).docx 

3.1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报名登记表(1).xls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委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