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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5-06  浏览量:10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现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

5.综合测评毕业排名应在前15%。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

7.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8.同等条件下,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同步在学工平台及线下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选,形成初评名单。

3.学工部复核初评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

5.学校发文表彰。

三、材料提交

学生需在5月13日24:00前在学工平台“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应用中完成线上申请,并同步完成线下申请表提交;各院系需在5月21日17:00前在学工平台完成辅导员及院系审核推荐工作,并同步完成线下申请表提交,申请表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主三601-1。

四、注意事项

1.院系推荐参评学生名单以学工平台导出为准,务必保证院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通过平台填写并由相应辅导员老师院系负责人审核通过(纸质申请表与学工平台填写二者缺一则视为放弃申请或不予推荐)

2.校内奖项(包含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及院系级荣誉称号等)不需要附证明或证书的印件,在表格中说明即可,由各院系确保其真实性。校外奖项则需将有关证明复印附在纸版申请表格之后。

3.院系推荐意见不可只写“同意推荐”,应简要写明学生的表现或推荐理由加盖院系公章。

4.学生填表推荐使用word输入后打印的方式,但应注意调整好字体与内容,表格大小需控制在一张A4纸范围内。

附件2:学工平台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模块填报说明.docx

附件3:院系--学生名字--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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