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5-06 浏览量:10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现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
5.综合测评毕业排名应在前15%。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
7.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8.同等条件下,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同步在学工平台及线下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选,形成初评名单。
3.学工部复核初评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
5.学校发文表彰。
三、材料提交
学生需在5月13日24:00前在学工平台“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应用中完成线上申请,并同步完成线下申请表提交;各院系需在5月21日17:00前在学工平台完成辅导员及院系审核推荐工作,并同步完成线下申请表提交,申请表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主三601-1。
四、注意事项
1.院系推荐参评学生名单以学工平台导出为准,务必保证院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通过平台填写并由相应辅导员老师、院系负责人审核通过(纸质申请表与学工平台填写二者缺一则视为放弃申请或不予推荐)。
2.校内奖项(包含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及院系级荣誉称号等)不需要附证明或证书的印件,在表格中说明即可,由各院系确保其真实性。校外奖项则需将有关证明复印件附在纸版申请表格之后。
3.院系推荐意见不可只写“同意推荐”,应简要写明学生的表现或推荐理由后加盖院系公章。
4.学生填表推荐使用word输入后打印的方式,但应注意调整好字体与内容,表格大小需控制在一张A4纸范围内。
附件2:学工平台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模块填报说明.docx
学工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