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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申报 |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非竞赛类)奖励申报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4-23  浏览量:20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学校自即日起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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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本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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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范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见刊发明专利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艺术类建筑类作品等,且该成果未曾申报奖励或“大创”项目报销。成果须为在校期间取得。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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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并及时加入QQ群(204227131)方便接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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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方式

  请同学们加入qq咨询群后在群文件自行下载申请材料(压缩包含附件1-2),并根据《奖励办法》要求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清晰可辨的照片,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见刊证明(须含期刊封面期刊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期刊封底页)、知网等国家认证论文库的查询结果(论文检索报告)、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另外,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以上材料整理成一份PDF文档中,并在申报时间内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进行线上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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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1.论文类奖励与“大创”项目报销不叠加,即若已申报“大创”项目支持经费,则不予成果奖励;若已申报成果奖励,则“大创”项目不予提供支持经费。

 2.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奖励。

 3.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阅读申请表后的“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

 4.此次奖励申报工作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由学生自主申报,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5.线上申报前,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详见附件2

 6.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获得奖励,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纸质版材料提交及审核工作将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及时加入奖励申报工作QQ咨询群204227131

 8.若论文发表在我校不建议发表的期刊上,则不予奖励。

 9.仅发表于电子期刊(非核心)的论文,则不予奖励。

 10.在国际或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若未被国际公认检索系统(CPCI-S、CPCI-SSH、EI)收录的,不予奖励。

 11.咨询电话0596-6288323 赖老师

奖励申报工作QQ咨询群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